航运公司集控机房及音视频系统配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集控机房及音视频系统配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34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子公司,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集团下水煤炭的运输业务。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公司的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拟开展航运公司总部区域集控机房及音视频系统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建设机房的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 UPS)、监控门禁及音视频系统的控制台、LED显示屏、视频会议、分布式输入/输出等设备。
2.1.2招标范围:为 本招标 文件规定的, 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 技术部分 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付并安装完成。
2.1.4交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机房供配电系统设备,或机房制冷系统设备,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或LED大屏幕设备销售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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