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红星区块外输管道项目往复式压缩机招标公告
天然气分公司利川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管道项目新增往复式压缩机2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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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分公司利川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管道项目新增往复式压缩机2台(WZ20240520-2315-4478-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往复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往复式压缩机\900~1420m3/min 入口2.65MPa 出口7.8MPa/甲烷
2.00
台
包1-天然气分公司利川页岩气勘探开发配套管道项目新增往复式压缩机2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的投标商能够自行完成招标机组本体及机组撬块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整机出厂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往复式压缩机组制造商。投标商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所提供的压缩机组应是已经证实设计的成熟天然气往复式压缩机型,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用于国内的天然气集输工程、长输管道工程、储气库工程的自主设计制造压缩机本体的业绩,同类设备3台及以上,且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须同时满足:1.压缩介质为天然气,2.单台往复式压缩机组处理量≥150万标方/天、排气压力≥8.19MpaG)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合同号、流量压力参数),业绩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发票上传和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招标技术文件中业绩否决项与本条冲突的,以本条为准。至少提供一套产品现场照片、应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3.1.9 招标技术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允许偏离,如与资格审查项冲突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投标商应拥有压缩机整机试验平台,投标商须承诺具备压缩机整机(不含空冷器)的车间试验能力,应包括4h的无负荷运转试验和4h负荷运转试验,气缸温度曲线达到稳定状态下,保证机组满足使用要求,并提前通知业主现场见证。提供试验台现场照片及试验台属本公司自有资产的承诺书。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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