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黑分公司宁安风水山200MW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3/22-SB-01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黑分公司宁安风水山200MW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
2.2 项目规模: 新建200MW风电项目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06月10日 (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能黑分公司宁安风水山200MW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 间内;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35kV SVG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 报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 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一)提供至少具有3个35kV±42Mvar及以上容量带自动机械旁路的SVG合同销售业绩;(二)提供至少具有3个35kV±42Mvar及以上容量的SVG合同销售业绩,并提供至少3个其它容量带自动机械旁路的SVG合同销售业绩。
(一)(二)业绩要求满足一个即可。投标文件应附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及投运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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