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灌西盐场300MW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招标公告
华能江苏公司灌西盐场300MW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
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29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灌西盐场300MW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项目通过公司投资决策及集团公司备案。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灌西盐场 300MW 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光伏系统建设规模为交流侧300MW(直流侧 334.83632MWp),同时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项目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有效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灌云县灌西盐场。
2.3规模:交流侧300MW(直流侧 334.83632MWp)。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华能灌西盐场 300MW 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光伏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道路进行工程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保证项目并网运行后功率因素在合理范围内,不被电网考核,并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项目预计2025年6月竣工。
2.6 本项目最高限价360万元(含税)。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5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中至少包含1个2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
3.2.3 总工程师要求:本项目拟派遣的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200MW及以上容量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总工程师的姓名和时间)。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
招标公告
华能江苏公司灌西盐场300MW渔光互补盐文化绿色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当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