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朱家墩储气库储气库井下安全阀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重招)JSYT-202403-JD-C14-20-02-朱家墩储气库井下安全阀控制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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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JSYT-202403-JD-C14-20-02-朱家墩储气库井下安全阀控制系统公开招标(WZ20240511-2009-449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气库井下安全阀控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井口安全控制系统\70MPa
3.00
套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达用户指定送货地址。在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
3.1.8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期间,用于储气库项目或气井的至少3套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为便于评审,要求合同与发票对应,附发票清单。合同提供彩色扫描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应经过第三方国际权威检测机构(不低于BV(法国船级社)、SGS(瑞士通用公证行)、LR(劳氏船级社)、DNV(挪威船级社)等)检测,检测合格证书随同产品提交采购方(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合格证书应是中标后对本次标的物取得的。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井下安全阀控制系统供方应配合完成与井下安全阀、地面集输系统等的对接及整体调试工作,配齐相关连接部件或接口。
3.1.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的生产计划和生产进度网格图。2、中标供应商于签订技术协议之日起,每周五下午4时前,通过购买方指定渠道提交生产周报,简述本周工作进展和下周工作计划,对照生产计划和进度网格图反馈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偏离情况并分析原因。
3.1.1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生产进行到关键节点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详细测试程序工作计划,并于测试前5个工作日书面邀请业主单位派专家见证设备检验测试过程。若业主单位认为无需亲自前往现场见证,应于测试前答复供货方。如业主单位专家未到厂且供货方未收到业主单位免见证答复,供货方不得进行出厂检验测试。未经购买方验收,不得发运货物。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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