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控及安防供应商框架招标-招标-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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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综合能源项目监控及安防供应商框架招标 - 澄清 函( 一 )
致 各 投标人 :
根据项目需要, 现对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控及安防供应商框架招标”(项目编号:XM2024041471)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现对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
序号 | 内容 | 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
1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所投标的物主要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 |
4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产品必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同一标包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进行投标且不允许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原厂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或多家代理商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其产品主要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 |
注: 招标 文件与本澄清 、 修改 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澄清 、 修改 为准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补充, 其他 招标 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投标人 响应 招标 文件、 澄清 文件编制 投标 文件。
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 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招标代理:
20 24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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