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对特定装备性能影响的解决措施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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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对特定装备性能影响的解决措施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对特定装备性能影响的解决措
施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共配套建设 2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 1 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
发出的电能通过 35/66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20kV 海
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再经 220kV 线路就近接入海南电网系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对特定装备性能影
响的解决措施专题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整理本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2.开展设施调研、方案编写、建模仿真及试验验证,并编制海上风电场工程
影响的相关专题报告;
3.协调组织相关设施使用单位、科研院所、生产厂家开展对专题报告的评审,
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4.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获得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不
少于 1 项军队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或委托函、委托协议的
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向前顺延
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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