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涉及跨越施工活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
-南宁市
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涉及跨越施工活动技术
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涉及跨越施工活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YT2024-NH107S )采购人为 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预计采购金额 88 万元 , 标段一: 30 万元,标段二: 58 万元。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南宁国恒供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涉及跨越路施工活动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 1 :跨越高速路、 1/2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的项目施工时,委托乙方负责办理《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应急方案》《跨越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报告、方案流程以及项目相关事宜。
标段 2 :跨越航道、河流、水库等重要设施的项目施工时,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等技术报告、方案流程以及项目相关事宜。
2.2采购范围: 高速公路 1/2级涉路施工活动技术服务;航道、河流、水库施工等通航活动技术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5 年 4 月 30 日止。 合同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 100%时应立即结束该框架采购;原则上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80%以上,结束该框架采购;如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不足预计采购金额的80%,可适当延长框架有效期,但不得超过6个月 。
2.4 服务 地点: 广西区内 。
2. 5 标段划分:本项 目本次采购 划分 2个 标段
标段 1:高速公路1/2级涉路施工活动技术服务;
标段 2:航道、河流、水库施工等通航活动技术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 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标段1: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 4)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生成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 5)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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