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0-16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0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1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2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3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4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5标段,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16标段
河北
-邢台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邢台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邢台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投资,省级补助资金和市、县(市、区)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市、县、乡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五类装备共计10221台(套);(2)项目地点:市域。
2.2 招标范围: 项目共分为16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运送、安装、调试、验收等。本次招标为10-16标段,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16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1.2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措施:本项目10-16标段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预留给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不低于6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依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8 00:00:00 至 2024-05-0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0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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