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动车段2024年动车废镉镍蓄电池销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竞争性谈判
郑州动车段2024年动车废镉镍蓄电池销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ZMC-2024-043)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动车段2024年动车废镉镍蓄电池销售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动车段2024年动车废镉镍蓄电池销售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包件名 物资名称 国家危险货物类别 单位 预估数量 存放地点 备注 1 废电池 废镉镍电池 HW49-900-044-49 吨 3 郑州 规格型号:各型;结算重量方式:过磅;电解液无法倾倒。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回收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核准危险废物类别的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 3.4.回收单位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 3.5、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至2023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回收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两年内无环保部门违规违法处罚、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其他要求 3.8.1回收单位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3.8.2 回收单位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单位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8.3.供应商应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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