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公司)2024年6-12月动车所内维保劳务分包业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公司)2024年6-12月动车所内维保劳务分包业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LGSSCGYB2024-027
一、采购条件
济局-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务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公司)2024年6-12月动车所内维保劳务分包业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青岛北动车所吸污上水、车内保洁业务;2、青岛北动车所外皮保洁、绝缘子清洁、滤网清洁业务;3、青岛动车所吸污上水、车内保洁业务;4、青岛动车所外皮保洁、绝缘子清洁、滤网清洁业务;5、济南动车所吸污上水、车内保洁业务;6、济南动车所外皮保洁、绝缘子清洁、滤网清洁业务;7、济南东动车所吸污上水、车内保洁业务;8、济南东动车所外皮保洁、绝缘子清洁、滤网清洁业务;9、临沂动车所外皮保洁、车内保洁、绝缘子清洁、滤网清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服务、劳务输出、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报价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3.报价人未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业务承揽活动,或暂停使用其劳务人员的情况。
4.报价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三年内应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6.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7.报价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8.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10.从事动车组滤网清洁项目,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路内车辆系统颁布的维修资质; (2)能够证明近五年内(2020-2024年)从事该项业务,持续一年及以上,无不良记录,并提供合同资料及相应的用户评价证明至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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