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云南
-丽江市
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DCZB(24)04-05;
1.2 项目名称:玉龙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774.91829万元;
1.4 最高限价:774.91829万元;
1.5 采购需求:提供玉龙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玉龙县范围内24所学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
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投标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粮油产品经营资质,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每批次供应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4. 具有保证学校食堂、民政救济、应急救灾放心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5. 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6. 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 7. 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8. 提供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9. 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 10. 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11. 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12. 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 1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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