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本溪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3 至 2023-11-27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硕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芬区细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研与初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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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供应商 完成 项目的可研、勘察与测量、 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的编制工作,所提交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并结合当地实情,有效配合 采购人 工作,及时到达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等后续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2个月之内(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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