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20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张建
(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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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001
包组名称 :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研究采购项目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开展沈阳市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相关事项研究,包括:( 1)结合国家近年印发的关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分析梳理全国及国内重点城市(副省级及产业发展具有突出特点的城市)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及产业特点等情况(以定量分析为主),总结出可借鉴的具体经验做法。(2)根据沈阳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梳理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并与其他城市横向对比,分析沈阳市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符合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实施路径和政策保障等对策建议。(3)结合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同时围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突破和未来应用场景需求,超前谋划布局沈阳市未来产业,打造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研究提出沈阳市发展未来产业的具体方向、重点任务、 产业布局、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等。(4)形成《沈阳市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布局未来产业研究报告》。(5)针对未来产业布局,形成《沈阳市未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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