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市级检查汇总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盘锦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盘锦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市级检查汇总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0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市级检查汇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市级检查汇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市级检查汇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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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 2022 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综合监测监管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解决耕地等农用地变化冬季举证的弊端等问题,缓解年底集中举证的工作压力,开展 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工作,盘锦市 2023 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汇总项目主要实现对县级变更成果汇总、外业平台核查、内业质检、进一步保障盘锦市各县区 2023 年度县级日常变更调查成果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
★ 二、工作任务
1 、收集盘锦市各县区相关数据:
( 1 )国家下发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图斑;
( 2 )国家下发用地管理信息;
( 3 )各县区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数据;
( 4 )国家下发最新控制界线;
( 5 )各县区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量成果。
项目收集数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按项目最新指导意见及方案调整。
2 、市级质检及技术支持
对各县区提交的增量数据库成果进行数据库反复质检,直至满足报省要求,期间针对错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根据省里相关要求进行驻点,负责进行省级对接工作。
3 、国土调查云平台核查
针对各县区上传平台数据进行合格性审查,重点核查变更地类、变更范围、举证类型、图斑属性、单独图层、外业核实记录描述是否合理准确。
4 、成果汇总及报告编制
汇总各县区 2023 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增量成果,汇总各县区 2023 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相关的统计报表及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编制盘锦市 2023 年度日常土地利用情况变化分析报告。
★ 三、工作成果
2023 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 2022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矢量、表格、文字报告等。其中
(一)矢量数据
1 、 ( 县级区划代码 ) 县名 (20xx) 年度日常变更 ( 变更调查 ) 数据 .mdb 。
2 、 ( 县级区划代码 ) 县名 (20xx) 年度日常变更 ( 补充耕地 ) 数据 .mdb 。
3 、 ( 县级区划代码 ) 县名 (20xx) 年度日常变更 ( 增减挂 ) 数据 .mdb 。
(二)表格数据
1 、 ( 行政区代码 )xx 县 ( 区、市 ) 举证信息表 ( 变更调查 ).mdb 。
2 、 ( 行政区代码 )xx 县 ( 区、市 ) 举证信息表 ( 补充耕地 ).mdb 。
3 、 ( 行政区代码 )xx 县 ( 区、市 ) 举证信息表 ( 增减挂 ).mdb 。
(三)举证 DB 文件
1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变更调查 ).db 。
2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补充耕地 ).db 。
3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增减挂 ).db 。
4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变更调查 ).txt 。
5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补充耕地 ).txt 。
6 、 ( 县级区划代码 )xx 县 ( 增减挂 ).txt 。
(四)数据库更新成果 UPD
1 、 XX 省 XX 市 XX 区 ( 代码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 UPD( 市级 ) ( 变更调查 ).UPD 。
2 、 XX 省 XX 市 XX 区 ( 代码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 UPD( 市级 ) ( 补充耕地 ).UPD 。
3 、 XX 省 XX 市 XX 区 ( 代码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 UPD( 市级 ) ( 增减挂 ).UPD 。
(五)其他资料
无资料可不提交(无需新建“空”文件夹)。
四、技术要求
2023 年度国土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延续“三调”组织实施模式和数据更新机制,严格落实《 2022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2022 年度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1
★ 履约期限: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
★ 履约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验收完成后 100% 支付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 2017 ) 603 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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