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盘锦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1-07 至 2023-11-08
撰写单位:
需解锁
撰写人:
黄璐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103-00076
二 、 项目名称: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玄武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国家及省EOD政策相关要求与工作部署,结合辽宁盘锦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相关规划及区内实际,编制《辽宁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协助开展申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含申报材料)、环境治理修复方案可研、协助开展EOD项目申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或辽宁省生态环境厅EOD省级项目库工作。
服务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协助开展申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尽职调查,资源整合和项目梳理,相关成果符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等相关规定。 (1)《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 (2)《实施方案》所列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3)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力争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4)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且要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5)EOD项目中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项目实施期间,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如调整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申报的相关政策,则以最新的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列入省级EOD试点项目库或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服务标准:(1)本项目成果需要通过专家评审。 (2)本项目列入辽宁省省级EOD试点项目库或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蓝、帅梅、刘丽娜、张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9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