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鞍山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8 至 2023-11-1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陈金龙
(鞍山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零星维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房屋主体维修、屋面防水维修、室内外墙体维修、门窗维修与更换、室内外自来水、排水管道维修、电气和暖气维修、道路、公共设施维修、装饰装修和土建工程等(涉及消防、燃气、防雷、安保技防、电力、锅炉、电梯等专业工程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房屋主体维修、屋面防水维修、室内外墙体维修、门窗维修与更换、室内外自来水、排水管道维修、电气和暖气维修、道路、公共设施维修、装饰装修和土建工程等(涉及消防、燃气、防雷、安保技防、电力、锅炉、电梯等专业工程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7)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在“######”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