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乡镇人民政府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二次公告)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新民市乡镇人民政府“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二次公告)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01 至 2023-11-08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张玉涛
(新民市乡镇人民政府“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二次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乡镇人民政府“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二次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请重新下载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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