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公园水域治理(头道河引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辽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雷锋公园水域治理(头道河引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27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马光新
(雷锋公园水域治理(头道河引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雷锋公园水域治理(头道河引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雷锋公园水域治理(头道河引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43,356.21
最高限价(元):1,743,356.21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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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引水闸门1座,闸门尺寸 2.0mx1.8m。 2、新建引水暗涵 1座,长度 26m,暗涵净宽 2.0m,净高 1.8m。 为方便暗涵后期管理管护,暗涵中间布设检查井 1座。 3、新建引水明渠 260m,采用浆砌石基础,基础之上采用景观黄石堆砌及植被绿化。新建引水明渠平均宽度 4.6m,深度1.06m~1.60m。明渠设计要保证景观效果,保证渠道内水深为0.4m~1.0m. 4、由于新建引水工程需要穿越现状园路,因此规划设计景观桥梁 3座,其中木质拱桥 2座,尺寸为宽度 4m、长度 7m,廊桥1座,尺寸为宽度 3m、长12m。 5、为提升新建引水明渠周边景观效果,规划在明渠沿线布设景观黄石 750m³;边坡种植水生植物进行绿化美化,面积1500㎡;现状林下增设围树座椅9座,布设草坪灯 40盏 ,投射灯65 盏;沿线布设人行汀步道 365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提供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水利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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