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迷宫压缩机招标公告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需求30万吨/年5#聚丙烯装置2台迷宫式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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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需求30万吨/年5#聚丙烯装置2台迷宫式压缩机(WZ20240503-2315-46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迷宫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迷宫压缩机\50~100m3/min 入口0.18MPa 出口2.4MPa/丙烯
2.00
台
包1-茂名石化30万吨/年5#聚丙烯装置2台迷宫式压缩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20-2022)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8 投标人在2021年-2024年间有流量≥3000m3/h,出口压力≥2.4MPaA的立式迷宫式压缩机合同业绩或产品业绩,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证明: 1、如提供合同业绩,须提供技术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2、如提供现有产品,压缩机需满足以下要求:①机组已经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联机负荷试车,提供照片、机组计算书及试车报告;②通过国家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所认证机构的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3.1.9 投标人满足以下要求: 1、书面承诺压缩机在自有工厂加工制造,加工装备和测试平台均属于投标人固定资产; 2、装备: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坐标检测仪,提供带定位的照片; 测试平台:提供满足该次压缩机测试的测试平台带定位的照片
3.1.10 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和设计装配简图,参数指标、仪表联锁等及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1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 1.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2.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关的设计、制造工艺技术等由投标人合法所有或有权使用,不涉及任何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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