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乌海北、黄白茨站机械清筛道岔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竞争性谈判
乌海工务段乌海北、黄白茨站机械清筛道岔
大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次 公告
(项目编号: 2024BWHGW015 a )
- 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 2024 年 4 月 10 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营站信号设备大修等六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 2024 年大修(费用性支出),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 项目名称: 乌海北、黄白茨站机械清筛道岔
2.1.2 实施地点:包兰线乌海北站、黄白茨站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以及施工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3 工程投资估算: 计划投资费用 91.2 万元(含税),含安全生产费,增值税税率 9% 。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5 质量目标
2.5.1 按照《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 6.4.1 条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合格率 100% 。经验收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不整改的,执行以下规定
( 1 )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检查发现作业整体质量严重不达标,立即停工,每次扣 3000 元。再次开工后,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检查发现作业整体质量严重不达标,立即解除合同。
( 2 )线路几何尺寸不符合大修验收标准,每处扣 100 元。
( 3 )连接零件不齐全,扣件及接头螺栓扭力不足,胶垫歪斜,每处扣 100 元。
( 4 )线路外观不整齐,有散落石碴,每公里扣 2000 元。
( 5 )道岔及其夹直线道床进行全断面清筛。
( 6 )道岔清筛后枕下清砟厚度不小于 300mm ,道床厚度不足 300mm 时,应清筛至路基面并做好排水坡,排水坡由两线中心线向路肩设置,横向坡度 4% 。
道岔前后线路清筛长度不小于 5m 。
道岔清筛宽度为轨枕长度及两侧 0.5m 道床肩宽范围。
无缝道岔道床肩宽 0.45m ,咋肩堆高 0.15m ,边坡坡率 1:1.75 。
2.5.2 施工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工电检测所大修设计室施工图进行施工。
2.5.3 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标准。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 执行以下规定:
( 1 )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的,立即停工,直至安排符合上岗资格的作业人员,并按人数算,每人扣 500 元。
( 2 )凡发生超范围作业,提前上道、滞后下道,不听从指挥劝说无效的等违章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段盯控人员立即下整改通知书,每次扣 3000 元。
( 3 )凡发生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检查发现严重违章事件,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立即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后再开工,每次扣 5000 元。
( 4 )凡发生设备责任故障,每件扣 1 万元。
( 5 )凡发生行车责任事故,一般 D 类每件扣 5 万元,一般 C 类每件扣 10 万元。 - 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承包单位经营范围符合外包工程要求,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资质,且具备既有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近三年有机械清筛道岔的业绩。
3.7 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8 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等不良行为。 - 施工要求
4.1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 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 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 4 月 2 8 日 12:00 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12:00 止 发送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 6 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要求申请单位于 7 日内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 申请函
6.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国家铁路局网站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结果截图及承诺。
6.8 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6.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12 既有线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6.13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7.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名人的公章。
7.5 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 电子版为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 - 确定成交候选人。
8.1 本项目需满足资质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方可开标。若不满足,需进行二次挂网招标。若二次挂网招标仍不满足三家及以上单位投标,需向集团公司备案说明。
8.2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8.3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 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 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 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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