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血沉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血沉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ZY1063[CS]20240001
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血沉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3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执行,终身质保
合同包2(全自动血沉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3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执行,终身质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合同包2(全自动血沉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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