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区域部分在线过程分析仪优化改造色谱仪改造AT2102,冷凝排放器AT12101,预处理系统AT5102等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区域11套分析仪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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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区域11套分析仪改造(WZ20240426-3809-457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色谱仪改造\AT2102,冷凝排放器\AT12101,预处理系统\AT5102 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预处理系统\AT5101
1.00
套
包1-包一
2
预处理系统\AT5102
1.00
套
包1-包一
3
预处理系统\AT5002
2.00
套
包1-包一
4
冷凝排放器\AT12101
2.00
件
包1-包一
5
冷凝排放器\AT173
4.00
件
包1-包一
6
色谱仪改造\AT2102
1.00
件
包1-包一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对在线仪表和预处理的集成、调试有一定能力和水平,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并具有环境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或VOCs监测技术的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证明文件及认定名单。
3.1.7 业绩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与此次改造的在线总烃、在线色谱、在线氧、在线水中油这4类分析仪至少3类产品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使用的位置、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1.8 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1.9 投标人承诺:负责完成改造后的预处理系统与分析仪联通、调试和正常运行等工作。如不能满足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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