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210机组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招标编号: CHDTDZ103/16-CL-00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工程项目 热电分公司210机组催化剂更换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市大道942号 。
2.2 项目规模:热电分公司:1X330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暂 定40 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0MW机组脱硝下层催化剂采购与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为催化剂生产厂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 废 SCR脱硝催化剂(废物类别 HW50,经营方式至少包括收集、储存、利用,废物代码772-007-50)}。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火电机组板式催化剂供货且安全投运业绩,且投运达到三年或者24000小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及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