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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2024-2026年特种车设备租赁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4-04-28
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 2024-2026 年特种车设备租赁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4-037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 2024-2026 年特种车设备租赁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 维保条款: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履约,需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与招标要求相同规格类型的车辆进行服务。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售后服务及要求:
    ( 1 )投标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运输、作业所有费用;投标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 2 )投标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
    ( 3 )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6.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 1 )投标公司提供的特种车辆必须能满足租赁需求单位的全部作业需求,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2 )投标单位名下自有车辆,投标时提供相应车型至少一辆(台)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 3 )随车吊、汽车吊、挖掘机、换枕机、铲车、云梯车、拖板车投标公司需在提供租车服务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或行驶证,如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采购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采购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 4 )特种车租赁服务包含车辆及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 5 )随车吊、汽车吊、挖掘机、换枕机、铲车、云梯车、拖板车租赁的预算金额为全年预计总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租赁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为准,且不超过财务下达总预算。
    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务段 2024-2026 年特种车设备租赁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技术规格书
    一、 A01 、 A02 、 A03 、 A04 、 A05 、 A06 、 A07 、 A08 、 A09 、 A10 包件对应设备及作业时应携带的附属设备
    1.A01 包为 75 型挖掘机(含拖板运输费用)。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施工用选配的附属设备,包括履带橡胶鞋、挖斗、清筛破底用钩头、除污土用筛斗等;拖板车按采购方需求的挖掘机型号、数量选配适宜型号。
    2.A02 包为 130 型挖掘机(含拖板运输费用)。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施工用选配的附属设备,包括履带橡胶鞋、挖斗、清筛破底用钩头、除污土用筛斗(罕用)、履带橡胶块等;拖板车按采购方需求的挖掘机型号、数量选配适宜型号。
    3.A03 包为 150 型及以上挖掘机(含拖板运输费用)。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施工用选配的设备,包括选用轮胎式、油锤、挖斗等;拖板车按采购方需求的挖掘机型号、数量选配适宜型号。
    4.A04 包为 25 吨汽车吊。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吊装设备和物资携带吊装用索具,包括吊扣、 7-12m 吊带和钢丝绳扣等。
    5.A05 包为 10-15 吨随车吊。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吊装设备和物资携带吊装用索具,包括吊扣、吊带和钢丝绳扣等。
    6.A06 包为 50 型铲车。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的工作项目,提供相应形式的铲斗,如斗齿铲、平铲、可挂索具等。
    7.A07 包为云梯车。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的工作项目,提供相应形式的车型,吊臂最大伸长 32m 、极限载重 400kg 。
    8.A08 包为 17-40 吨大连工务段自用设备使用的拖板车。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的挖掘机车型、数量,选配适宜的拖板车。
    9.A09 包为 75 型挖掘机改装的特种车(含拖板运输费用)。提供服务时按采购方明确的作业项目(主要为外观整理、少量换枕,均为夜间作业),提供必要的附属设备,含旋臂、机械抓、钢轨走行装置、橡胶鞋、刮砟板等。拖板车按采购方需求的挖掘机型号、数量选配适宜型号。每日最大出车数量 3 台。
    10.A10 包为 330 型及以上挖掘机。用于普兰店采石场矿区内荒料加工、凿岩、装卸等作业,岩体为花岗岩,随车须有状态良好的油锤、挖斗。每日最大出车数量 3 台。
    二、 A01 、 A02 、 A03 、 A04 、 A05 、 A06 、 A07 、 A08 、 A09 、 A10 包件预估费用(以下款项均不含税)
    1.A01 包为 41568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415680 元(含拖板 20 个台班)。
    2.A02 包为 17595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75950.00 元(含拖板 30 个台班)。
    3.A03 包为 10788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07880.00 元(含拖板 5 个台班)。
    4.A04 包为 1469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46900.00 元。
    5.A05 包为 1200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20000.00 元。
    6.A06 包为 1859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85900.00 元。
    7.A07 包为 1056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05600.00 元。
    8.A08 包为 1040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04000.00 元。
    9.A09 包为 48664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486640.00 (含拖板 19 个台班)。
    10.A10 包为为 1320500.00 元,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1320500.00 万元。
    上述 10 个包件共计 3169050.00 ,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但不超过 3169050.00 元。
    三、结算方式
    1.A01 、 A02 、 A03 、 A09 包中挖掘机 ( 含改装类 )+ 拖板车类设备,挖掘机连续使用满 3 个及以上台班免拖板费(连续 3 天及以上均满足 8 小时)。
    2.A01 、 A02 、 A03 、 A09 包中挖掘机 ( 含改装类 )+ 拖板车类设备限定最大响应距离。在大连市内各区(含旅顺地区)、金州地区(含金港、金马、金桥)、普兰店(含三十里堡、二十里台)、瓦房店(含王家、田家),挖掘机响应距离不得超过 50km ,超出部分的拖运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在得利寺、松树、万家岭、许家屯、登沙河、广宁寺、庄河北,挖掘机响应距离不得超过 75km ,超出部分的拖运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其它地处偏远地区,挖掘机响应距离不得超过 100km ,超出部分的拖运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7. 机械台班计费方式:
    ( 1 ) A01 、 A02 、 A03 包件中挖掘机、 A04 包汽车吊、 A05 包随车吊、 A06 包铲车、 A07 包云梯车,均按时间结算:以机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开始作业做为计时开始,结束时间为机械车辆停止作业为计时终止。 1 个台班按 8 个小时工时计算。工时不足 4 小时,均按 4 小时( 1/2 个台班)计算;超过 4 小时,均按小时× 1/8 台班单价进行计算。(运行转场计入工时、间休或午休不计入工时)
    ( 2 ) A01 、 A02 、 A03 、 A09 包件中“含拖板运输费用”,在遵守第三项 1 、 2 条款基础上,拖板费用按运行里程分阶梯式计价:以挖掘机上车加固后出发位置做为里程起始点,以挖掘机运达作业现场卸车点作为终止点。单程运距不大于 50 公里均按 1/2 个台班计价;单程运距大于 50 公里,不大于 75 公里,按 3/4 台班单价进行计价;单程运距大于 75 公里,不大于 100 公里,按一个台班计价。拖板车空车返回时不计费。当日或次日挖掘机作业完毕后,拖运挖掘机返回时不执行阶梯价,均按 1/2 台班结算。
    ( 3 ) A08 包件中拖运大连工务段自用设备拖板车,以挖掘机上车加固后出发位置做为里程起始点,以挖掘机运达作业现场卸车点作为终止点。设 50 公里半台班起步价;超 50 公里时按行驶里程计费, 17 吨 -30 吨拖板车 x 元 / 公里, 40 吨拖板 x 元 / 公里计费,均按行驶里程累加计费。
    ( 4 ) A09 包件中 75 型挖掘机改装的特种车,按进入封锁天窗施工作业开始,施工天窗结束后撤除现场为止, 1 个天窗时间段约为 3-4 小时内。 1 个天窗内换枕作业不得少于 50 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按 1 个台班结算; 1 个天窗内外观整理单线不少于 2 公里,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按 1 个台班结算。验收不合格地段返工不计台班费。一个天窗内换枕少于 50 根,按验收完成数量 /50* 台班价计费;一个天窗内外观整理少于 2 公里,按验收完成数量 /2 公里 * 台班价计费。
    ( 5 ) A10 包件中 330 型及以上挖掘机,以机械车辆进入矿区现场开始作业做为计时开始,机械停止作业为计时终止,工时不包含午休、检修挖掘机时间,挖掘机作业按月累计、日平均不超 8 小时,按台班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
  8. 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9. 注册资金要求:无。
  10. 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11. 供货业绩要求:无。
  12. 经营记录要求:
    (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 )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6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每个包件为 200 元人民币,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 8.2 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8:00 时起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95306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 ~ 周日( 8 时 -18 时)
    5.3 购买招标文件后 , 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 ) 要求 , 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 1 分 / 次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0 日 9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一层 101 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 44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国铁采购平台( )”等上发布。
    8 .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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