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疆华电1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
新疆
-昌吉州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210 )
一、 招标条件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新疆华电1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电木垒分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及木垒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30万千瓦光(奇台县)、25万千瓦光伏配套(12.5MW/50MWh)储能(木垒县)、80万千瓦风电项目(木垒县),及配套建设输配电工程、厂区道路等设施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年6月中旬开始实施,至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竣工达标验收、竣工决算完成为止。(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提供2项5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和至少提供1项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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