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三山镇中心卫生院物业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清市三山镇中心卫生院物业保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3层05-06办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B-GK-2024006
项目名称:福清市三山镇中心卫生院物业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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