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全院工勤人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全院工勤人员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2862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全院工勤人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31.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院工勤人员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16,8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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