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二期)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赣企恒政采字〔2024〕5号)询价公告
江西
-吉安市
关于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二期)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4〕5号)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二期)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4〕5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二期)相关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6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6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节能、环保产品参加询价的政策规定详见询价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6)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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