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2024光伏支架光伏组件支架招标公告
JSYT-2024-JD-C13-306904-光伏组件支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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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JSYT-2024-JD-C13-306904-光伏组件支架(WZ20240430-3069-466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光伏组件支架\545WP 41×2×热镀锌铝镁
1.00
套
包1-光伏组件支架
2
光伏组件支架\585WP 41×2×热镀锌铝镁 倾角15度
1.00
件
包1-光伏组件支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
3.1.7 投标人须承诺绿色环保,优先使用和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的材料,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 年12 月至2023 年12 月内的光伏支 架的供货业绩(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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