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工程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拟对 保山市隆阳区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工程以 公开竞争性采购 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关注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公告。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山市隆阳区黑岩洼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丙麻乡境内境内
2.3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100MW光伏区集电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架空输电线路及电缆输电线路的电缆、电缆头、导地线、通讯线路、杆塔、绝缘子、金具、隔离刀闸等设备和材料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电缆及架空线路试验、通讯光缆熔接、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采购包号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
3.应答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应答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答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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