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82-NTJW-C2024-0038
项目名称: 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6.840000万元(采购包1:111.330000万元;采购包2:135.5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22.93万元,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100.53万元;采购包1最高限价122.4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为 2023年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如皋市搬经镇群岸村、万富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711.37亩,其中耕地面积623 亩,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623 亩。项目区集中连片,土地平整,适宜种植稻麦等作物。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使项目区建设成为早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合同履行期限:
总工期 120日历天。 202 4年9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 属于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或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 2)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 3)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 (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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