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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汤沟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综合示范段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

江苏

-

连云港市

发布时间:2024-04-29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灌南县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综合示范段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提升 项目 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经 [2023]6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综合示范段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南县。
    2.1.2 建设规模: 包括农贸市场建设工程,面积约 2477m 2 。
    2.1.3 最高投标限价: 4745925.44 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1 日 ( 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为准 )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含拆除、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 〕 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 、连建发 [2021]338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等由投标人进行信用承诺。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 在公示有效期内 ) ,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 在公示有效期内 )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 “ 投标人承诺书 ” )。
    ( 2 )本工程执行 “ 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 3 )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 [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 [2020]1 号文规定 , 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 3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 4 ) 执行苏建招办 [2022]2 号,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由投标人进行信用承诺(格式详见 “ 投标人承诺书 ”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进行查询获取。
    ( 5 )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5.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 、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6 、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9 、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
    10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合格企业( 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 ~ 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 ~ 9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 10 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 方法
    7.1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⑤ 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2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2.1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 ,扣减 0.9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减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2 投标报价评审
    ( 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80 家(含)以下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两种方法中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 Q2= 1- Q 1 , K2= 90 % 。
    Q1 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 (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 (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 (报价平均值 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两 种方法中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 , Q2=1-Q1 , K2= 90 %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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