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林口县林口镇联村大鹅养殖基地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林口县林口镇联村大鹅养殖基地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25]KPZX[GK]20240001-1
项目名称:林口县林口镇联村大鹅养殖基地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林口县林口镇联村大鹅养殖基地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7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口县林口镇联村大鹅养殖基地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并按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标的名称”逐项进行填写,“所属行业”均为“工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注: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评审专家将以填报的数据为准修正其企业类型。(本条不作为否决供应商资格评审项,在价格扣除环节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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