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司)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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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
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SXBJ05-FW-Y001
2.2 项目名称: 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电力新苑或渭滨区姜谭路热电小区、凤翔区石头坡村
长青工业园生产区。
2.4 建设规模:投标人提供不高于 15 辆大客车驾驶劳务服务
2.5 服务期限:2024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7 年 06 月 09 日,总服务期 36 个月。
2.6 招标范围:为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高于 15 辆大客车驾驶劳务服务。行
驶路线:劳务人员驾驶招标人提供的大客车,往返于招标人两个生活区(大庆路电力新苑或
姜谭路热电小区)和凤翔区石头坡村长青工业园生产区;行驶普线或高速,发车时间和路线按
照招标人生产需求,采用轮班制。正常班每车每日行驶一趟,运行班、副班每日行驶两趟,
据实结算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
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驾驶员应持有国家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 A1 驾驶执照,
年龄在国家规定的 A1 驾驶法定年龄之内,并且连续驾龄在五年以上(驾驶员人数 15 人,提
供有效的 A1 驾驶执照复印件)。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
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
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
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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