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 对[350526]QZZ[GK]2024001、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6]QZZ[GK]2024001
项目名称: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0元
采购包1(高内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90,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①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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