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多能集中管理与能效提升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昌平区
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多能集中管理与能效提升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4-1-335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多能集中管理与能效提升技术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通过综合智能电表、光伏、储能等各类设备运行情况,结合售电用户情况、设备资产情况等,建立用能托管服务模块、用能信息评估服务模块和知识共享空间模块,建设集数据采、存、管、用于一体的多能集中管理与能效提升服务平台,并基于此平台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需要采购多能集中管理与能效提升技术服务平台的微服务模块、数据接入服务、国产化软件配套与调优服务、平台第三方测试与等保测评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1)完成分布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所属不同用户、不同类型的设备的接入和管理,总计接入资源不低于1200个。(2)根据接入的资源,完成不少于3个品牌型号的应用智能终端的适配,完成从用户侧设备终端约5万个点位的实时运行数据的采集,并提供不低于3种用户侧数据接入方式,实现数据的接入和存储,同时,需要满足在设备上采集到的实时运行数据与入库数据信息的高一致性。(3)覆盖7大行业、180家企业的用能信息,实时监测并分析其用能情况,实现用能整体情况,以及按照用户、设备、时间等多维度用能情况分析、能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用电量、偏差率、负载率、需量等业务的研究分析,实现用户的用能情况的评估,并出具用户级的用能评估报告。(4)完成区域内不同地市、多个用户光伏的接入与运行托管服务建设:实现光伏数据的接入,总体运行情况的监测,以及按照用户、设备、时间等多维度对光伏的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光伏设备的实时运行监测、光伏的发电分析、PR值分析、离散率分析等,并从业主、用户等不同角色建立系统。(5)以共享、服务的理念,进行政策信息、市场信息、行业信息、技术资料等的分享和管理,支持对于相关信息的搜索与查询;同时提供不低于4个行业内或者综合能源业务相关的应用工具。(6)平台交付涵盖2套国产关系型(达梦)数据库、3套国产(IOTDB)实时数据库、5套国产(凝思)操作系统,以及平台所需要的其他软件,并进行调优,并完成平台的三方测试、等保测评工作。(7)台需具备多租户能力,具备对外的统一权限管理能力,统一的数据接入和数据共享能力,算法模型的集成能力,实时数据采集和存储能力,系统的运行监控能力等。(8)完成与购售电管理模块、运维服务模块等的功能和权限集成。(9)完成储能配置评估、虚拟电厂资源评估、超短期与短期负荷预测等相关算法的集成。(10)完成与周边系统如虚拟电厂平台进行业务集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4服务期: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能源或者电力业务信息化系统的业绩不少于1项,并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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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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