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勃湾区风光储车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北区15MW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海勃湾区风光储车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北区15MW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808,招标人为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龙源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风光储车”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北区工程,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东侧,海勃湾区政府东北16.5km处,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15MW的光伏发电站,1座10kV开关站,9座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及相关配套线路、道路等。 2.1.2招标范围:乌海市风光储车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全部工程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竣工图设计等。 2.1.3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进度要求: 1)初步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并提交。 2)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初步设计完成评审后5天内完成并提交。 3)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 4)竣工图设计工期最后一台机组移交生产后45天内完成并提交。 5)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定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1.4质量要求:在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要采用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的光资源、设备型号、微观选址等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年发电量做出科学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场内设备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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