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100MW光热发电工程业主工程师招标-2024年03月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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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石城子 100 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100MW 光热发电工程业主工程师(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石城子 100 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
目 100MW 光热发电工程业主工程师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2 年第二批市场化
并网项目清单(等同备案),项目代码:2206-650500-04-01-209592(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XJDJ03-FW01
2.2 项目名称:大唐石城子 100 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
目 100MW 光热发电工程业主工程师(二次)
2.3 建设地点:大唐石城子 1000MW“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境内石城子光伏园区西侧,位于哈密市
西北方向约 18km,场址东侧紧邻 S249 省道,东侧距离 S303 省道约 8.3km,南侧
距离 G30 连霍高速约 5km,西侧距离 G575 国道约 800m,交通便利。该场址位
于天山东段的哈尔里克山南坡哈密盆地中心,为荒漠戈壁滩,有少量冲沟,生长
有少量荒草,地势平坦,场地开阔,交通便利。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模为 100MW 光热项目,集热系统技术路线为线性菲
涅尔,新建 110 千伏线路(暂定 5km)接入 220 千伏汇集站。
2.5 计划工期:业主工程师服务时间计划 2024 年 6 月 10 日开始,计划 2026
年 6 月 10 日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计划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前并网发电。
2.6 招标范围:大唐石城子 1000MW“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100MW 光热发电项目业主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审查、采购支持、施
工支持服务、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调试验收管理与并网验收,监督和协调项目整
体的工程建设、设备设施采购、制造、施工、安全、安装、检查、测试和调试等
,根据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并解决其他技术问题,完成项目全过程
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光热项目或 300MW 及以上 火
电项目的业主工程师服务或勘察设计或全过程现场管理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5 年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50MW 及
以上光热项目或 3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业主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或项目管理等主
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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