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总体院、总体设计和公用工程(含辅助设施)基础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
项目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总体院、总体设计和公用工程(含辅助设施)基础工程设计服务标段编号E6108013536r91rsue8u001招标人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联系人名称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榆林市中心十楼开标17室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候选人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中标价(万元)获奖情况第1名需解锁刘胜凯
F1012000641156.0000第2名需解锁于清
无780.0000第3名需解锁蒙刚林
国化高职字第221423号1463.0000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6日1、第一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技术标得分:54.19分,信用得分:5分,商务标得分:34.06分,总得分:93.25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技术标得分:50.08分,信用得分:5分,商务标得分:32.06分,总得分:87.14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技术标得分:50.50分,信用得分:5分,商务标得分:28.50分,总得分:84.00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榆林市阳光城B区3号楼2单元1701室需解锁处,电话:需解锁。或在《全国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