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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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司)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已由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5LJJXRD-S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防洪增容工程 E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三合村鸡西热电公司贮灰场。
2.4 建设规模:本次拟在 4 号灰格现有灰面上修建围堤,采用 3 号灰格内的
灰渣,以水力充填膜袋方式筑堤,围堤轴线面积约 5.8×104㎡,围堤轴线长约 905m,
堤顶加高至 263m,与现状 3 号格堤顶标高相同,格堤内平均堆灰高度约 5.0m。
设计由乙方施工单位出具,要求出具设计方案单位必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相关公司或机构出具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135 日历天,具体开
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 施工项目
本次施工内容拟在 4 号灰池现有灰面上修建围堤,采用 3 号灰格内的灰渣,
以水力充填膜袋方式筑堤,围堤轴线面积约 5.8×104㎡,围堤轴线长约 905m,
堤顶加高至 263.00m,与现状 3 号格堤顶标高相同,格堤内平均堆灰高度约
5.0m。经核算,4#灰格改造后增加库容约 48.5 万 m³。
2.6.2 扬尘治理维护工作:
承包方需设置 4 名专职维护人员对灰场区域扬尘治理工作到位,及时铺设防
尘网及洒水覆盖干滩区域防止扬尘工作。
2.6.3 灰渣清掏工作:
承包方负责将 3 号灰格中的灰清掏至我公司指定区域,预计工作量为
600000m³,保证 3 号灰格清掏到位,保证 2024 年 3 号格可以顺利过冬。
2.6.4 边沟排水及防溢流工作:
承包方需设置 4 名专职维护人员对边沟进行维护工作。冬季负责每日检查冰
冻情况,进行打冰工作。保证边沟维持正常水位,防止出现溢流等环保事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1 个及
以上已竣工的贮灰场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在合同实施阶
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提供近 3 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
件。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至少包含首
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同时提供业绩对应甲方出具的竣工证明或结
算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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