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机大部件吊装招标公告
黑龙江
附件下载
(黑龙江公司)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机大部件吊装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部件吊装由大唐黑龙江发电
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5LJXNY-S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部件吊装
2.3 建设地点:北架风电场:66 台 SL1500/77 机组,塔筒高 65 米;
晨光风电场:33 台 SL1500/77 机组,塔筒高 65 米;
富强风电场:33 台 SL1500/77 机组,塔筒高 65 米;
苏家店风电场:33 台 SL1500/82 机组,塔筒高 70 米;
海林风电场一期:30 台 SL1500/82 机组,塔筒高 65 米;
海林风电场二期:33 台 SL1500/82 机组,塔筒高 70 米;
太阳山风电场:33 台 CCWE-1500/77 机组,塔筒高 70 米;
吉成风电场:33 台 CCWE-1500/87 机组,塔筒高 70 米;50 台 GW150/3000
机组,塔筒高度 138 米;
锐驰风电场:25 台 W2000C99-80 机组,塔筒高度 80 米;
东辉风电场:25 台 W2000C99-80 机组,25 台 W2000C105-80 机组,塔筒高
度 80 米。
太平风电场:33 台 SL1500/82/77 机组,塔筒高度 12 台 65 米,21 台 70 米。
碾子山风电场:33 台 SL1500/82 机组,塔筒高度 70 米。
双岭风电场:66 台 GW82/1500 机组,塔筒高度 85 米。
2.4 建设规模:1039MW。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0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05 月 31 日,1095 日历天,具
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由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所
属风电场 2024-2027 年度风机大部件吊装进行招标,投标方根据风力发电机组技
术参数及以下吊装业务种类进行分项报价。招标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风机叶轮、叶片吊装、更换;(2)风机齿轮箱吊装、更换;(3)风机发
电机吊装、更换;(4)风机偏航轴承吊装、更换;(5)风机主机架吊装、更换;
(6)投标人负责提供吊装、更换;(7)风机主轴吊装;(8)风机机舱吊装更换;
所需的吊车等工程所需全部机械装备和人员,投标人负责满足吊装条件所必须的
场地平整和道路临时拓宽。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特种工程(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
分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 2 个及
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安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附件下载
(黑龙江公司)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风机大部件吊装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