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杂谷脑公司流域电站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招标编号: CHDTDZ046/18-QT-049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杂谷脑公司流域电站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汶川县、成都市。
2.2 项目规模: 杂谷脑公司流域电站总装机591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合同实施过程中若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完成杂谷脑公司流域电站科技档案约16500卷、文书档案约30000件、合同档案约1500卷的拆分、整理、组卷、归档、数字化加工、挂接等数字档案馆建设全过程工作,并配合通过国家档案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档案馆建设验收。详见技术规范书。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杂谷脑公司流域电站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3个及以上档案的整理或数字化加工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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