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缆头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QT-222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南自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缆头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 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洛尼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60km,规划面积88km2,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现有S202省道从场址东侧通过,交通便利。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光伏电站共 182个子方阵,35kV集电线路共23回。采用电缆线路汇集,敷设方式主要采用桥架沿路敷设(电缆桥架底部离地1800mm),过路穿保护管及架空方式。电缆的名称、型号规格 : ZRC-YJLHY23-26/35kV-3×120mm2/ 3×185mm2/ 3×300mm2/ 3×400mm2/ 3×500mm2 。本项目预计采购电缆终端、中间接头497套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全部到货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缆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份35kV电缆附件供货合同,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个原厂只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每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品牌;不接受原厂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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