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茂名分公司8000吨/年异壬酸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南京院总包茂名异壬酸5台气相色谱招标公告
南京院总包茂名异壬酸5台气相色谱-国内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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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院总包茂名异壬酸5台气相色谱-国内标(WZ20240425-3833-464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院总包茂名异壬酸5台气相色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相色谱仪\FID+EPC
5.00
台
包1-南京院总包茂名异壬酸5台气相色谱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方所供仪器必须在国内外具有良好业绩,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同类工况下至少5份业绩清单,且每项业绩的购买仪器数量至少达到10台或以上。业绩清单要求标明设备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相关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并提供业绩证明(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1.8 保留时间重现性 3.1.9 最大升温速率:≥110℃/min;考虑一些特殊样品处理(例如液体石油产品中的环丁砜),升温速率可扩展至900℃/min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3.1.10 最大分流比:至少达到≥12000:1(需提供官方发表指标文件佐证)。
3.1.11 采样速率≥750Hz(需提供官方发表指标文件佐证)。
3.1.12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有相关仪器的选型样本和部件的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说明等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
3.1.13 投标方需承诺免费为用户提供2人次3天仪器技术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双方协商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交通食宿用户自理。仪器安装调试期间,供货方免费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在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3.1.14 投标方需对请购书及规格书中“”项条款,进行逐条说明响应,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有一条不满足“”项条款,即作废。
3.1.15 投标方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6 投标人需承诺进度可满足项目要求:2024年8月30日前供货至现场。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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