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轨道自动化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 - 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轨道自动化监测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 - 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办关于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 - 威远门北路)道路工程下穿太焦铁路立交工程工程代建的复函》(涉铁办函〔 2023 〕 6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长治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郑州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由于一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 。
2.2 计划工期 : 施工工期 710 天。
2.3 项目概况
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位于长治市高新区,道路西起滨湖大道,沿线下穿现状长北干线、太焦铁路后,东至威远门北路,全长4.391k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道路红线宽度 55m。
本次高新大道下穿太焦线铁路,以太焦线为中心,向西距太焦下行线约 180m(桩号 K3+640),向东距太焦下行线约 120m(桩号 K3+940),长度 300m(K3+640-K3+940)定义为铁路单元,其余段落为市政单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代建范围内铁路轨道自动化监测。
2.5 标段划分
轨道自动化监测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 GXGDJC-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测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测企业, 具有工程测量乙 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为: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近三年)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类似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轨道自动化变形监测或轨道变形自动化监测技术等科技成果通过上级铁路相关部门技术评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
3.1.2 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1.4 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信誉要求: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 (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处于停标阶段。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每日上 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参见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 。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淮河路升龙天玺 1 号院 1 号楼 2004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