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旧城区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第1次
四川
-泸州市
招标公告
附件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叙永县旧城区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叙永县旧城区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叙永县旧城区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行审【2023】110号、叙发改行审【2024】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行审【2023】110号、叙发改行审【2024】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叙永县叙永镇
2.2建设规模:对南门渠、皮匠沟、豆芽沟、丹山路沟渠进行清淤、清渣处理;改建和新建箱涵、改建明渠;设置拦渣浮筒装置,对渠道和箱涵破损点进行修复,增设安全护栏,改造雨污混错接点等。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金额不少于6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 施工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01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7 10: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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