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2024年5月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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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2024 年 5 月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
司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024 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
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 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南大街 2536 号
2.2 建设规模:2×300MW
2.3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4 物资名称:脱硫用石灰石粉
2.5 招标编号:CWEME-202405DTGJ-W1005
2.6 招标范围:脱硫用石灰石粉预估需求量 90000 吨。
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求总量会有所变化,最终需求量以生产实际
需要为准,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招标石灰石粉为固定单价合同,不接受随量、
随行情调整等方式浮动报价。投标方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和能力,应对任何市场波动、运输条
件变化,确保所需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双方合同履行中均不得以任何理由
提出价格调整。为保证年度例行及突发保电要求,本项目设置两个中标人即第一中标候选人
和第二中标候选人,计划供货比例详见 2.8,此比例根据实际供货质量、供货速度、保障能
力情况进行调整。任何一方中标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保障能力不足等情况,可对供货比例
进行调整直至停止其供货。投标方报价均统一按暂估总量报价,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
货数量和时间以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品质验收结算。
运输能力方面根据政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建立完善进出厂大宗物料产品
运输基础台账,企业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监控并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车牌号、车辆
排放阶段。禁止运输车辆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入口进出厂区。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使
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气)中重型货车。”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使用国六排放标准
的中重型货车或新能源绿牌车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5 品质要求:
CaCO3 % ≥90%
MgCO3 % ≤5%
325 目筛余量 % ≤10%
水分 % ≤1%
PH ≤10
2.6 交货地点: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内指定区域。
2.7 交货时间:需分批次供货,以通知为准。
2.8 其他:本次招标设置两名中标人。
授标原则:
(1)单价价格相同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50%,第二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50%;
(2)单价价格差异≤5 元/吨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60%,第二中标候选人供
应总量的 40%;
(3)单价价格差异>5 元/吨且≤10 元/吨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70%,第二中
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30%;
(4)单价价格差异>10 元/吨≤15 元/吨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80%,第二中
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20%;
(5)单价价格差异>15 元/吨≤20 元/吨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90%,第二中
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10%;
(6)单价价格差异>20 元/吨时,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总量的 100%.
序号 报价差额(元/吨) 供货比例 供货数量(吨)
1 0 50%:50% 45000:45000
2 0-5(包括 5 元/吨) 60%:40% 54000:36000
3 5-10(包括 10 元/吨) 70%:30% 63000:27000
4 10-15(包括 15 元/吨) 80%:20% 72000:18000
5 15-20(包括 20 元/吨) 90%:10% 81000:9000
6 20 以上(不包括 20 元/吨) 100% 90000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1 个及以上脱硫用石灰石粉销售业
绩。(经销商、代理商可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厂家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扫描件,合同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3.3 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商投标。投标人若为非生产企业,必须出具石
灰石粉销售代理协议或授权书。
3.4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其石灰石粉生产企业平均日生产能力 400 吨及以上,中
标后如因石灰石粉供应不及时或品质不合格所造成的机组降负荷或停机,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查 询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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