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公路部分)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公路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JT0211G2404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公路部分) 已由 甘南县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甘发改审发[2020]70号) 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一般债卷 。招标人为 甘南县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甘南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 名称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甘南县城西排水干管建设项目(公路部分)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3计划工期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25日,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750296元 ;
2. 6 建设内容及规模 :穿越G301绥满公路(K972+400)箱涵、G10绥满高速公路 (K871+190)箱涵深水井降水及钢板桩支护, 挖除旧路面 30立方米、挖除各类稳定土基层142立方米,拆除构筑物90.8立方米,回填砂砾1096立方米,边沟、排水沟48立方米 ; 便道 0.15千米,路面铺设,盖板涵、箱涵, 详细建设内容 以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达到汽车核载:公 路 -Ⅱ级及以上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 8 安全目标 :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不允许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3.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3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 为 202 4 年 0 5 月 01 日 09 时 00分至 202 4 年 0 5 月 10 日 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 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为 202 4 年 05月 2 1日09时 00分止 (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 系统不予接收 , 其投标将被否决。
6.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 :202 4 年 05月 2 1日09时 00分。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 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 甘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联系人: 冮女士
电话:
招标 单位: 甘南县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卫路 4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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