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辅助工房及处置单元格区自动吊运系统及非标设备设计制造与安装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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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辅助工房及处置单元格区自动吊运系统及非
标设备设计制造与安装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辅助工房及处置单元格区自动吊运系统及非标设备设
计制造与安装采购(重新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南宁新原核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NNXY-WZ-GKZB-24-0017
2.2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辅助工房及处置单元格区自动吊运系统及非标设备设计制造与安
装采购(重新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况
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辅助工房及处置单元格区自动吊运系统及非标设备设计制造与安
装采购
2.4 招标范围
采购辅助工房吊运系统、物料转运系统、处置单元格区吊运系统各一套。投标单位需根据技术参
数对上述系统进行设备(含运输小车及运行方式等)的设计制造与安装,并提供技术方案。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供货
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6 交货期
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
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本次采购涉及特种设备(行车)供应,投标人若为行车生产制造厂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含起重机械的制造及安装);若为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即一个制造商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且代理商应提
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起重机械的制造及安
装))及制造商承诺直接向购买方提供安装、售后服务及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
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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